2022年第19届亚运村媒体村
一、项目名称
2022年第19届亚运村媒体村地块标段二(M3组团)工程
二、 建设单位
杭州亚运村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亚运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2月01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法人代表为陈张林。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城市地块综合开发,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物业服务,建筑工程管理,营销策划,国内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除网络),庆典礼仪,停车服务,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杭州亚运村建设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
三、检测单位
杭州西南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检测是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型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浙江省“凤凰行动”计划入围企业,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拱墅区快速成长科技型企业(旭日计划2.0)。
公司拥有一支高层次的管理及员工队伍,共有员工近200人,50%以上的员工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博士1人,硕士7人,教授级高工2名、高工15名、专业技术人员数十名,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4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人。
公司是浙江地区为数不多的能同时承担环境检测及工程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发起创立了浙江省大健康检测产业创新联盟,致力于打造前端环境检测、中端工程检测、末端大健康检测的链式检测体系,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全生命周期的检测及咨询服务,帮助客户提升品牌价值。
公司秉持“始于检测、止于至善”的服务理念,依托于公司在勘察、设计、科研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打造检测后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管家式服务”。
公司重视创新,设立有技术研究中心及博士后创新工作室,配备有专职研究人员,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在大吨位及复杂条件下的静载抗压测试技术、基坑与隧道智能化远程监测技术等方面具有核心优势。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开展新兴检测业务的孵化培育,不断拓展市场空间。加强横向联合,优化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为所有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四、工程概况
2022年第19届亚运村媒体村地块标段二(M3组团)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本项目基础形式为桩基础,桩型为钻孔灌注桩。为验证工程桩承载力以及检测基桩桩身完整性,拟对本工程基桩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拔)静载试验及低应变法检测。
五、 试验目的
(1)通过试桩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通过试桩确定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检测基桩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六、总体构思及协调措施
总体目标是试桩应经济、合理、工期短,提供准确、可靠的试桩报告。建设方应召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单位搞好工地的协调和配合工作,提供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和其它可行的方便。
七、试验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2)浙江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 33/T1136-2017);
(3)本工程设计图纸;
八、技术方案
8.1低应变法
8.1.1 基本原理
低应变反射波完整性诊断方法的基本原理是根据桩的一维波动理论,利用桩顶锤击入射波,应力波在桩身中由球面波变为平面波在桩身中往下传播,由于波阻抗的存在,在变截面(或变阻抗)处和桩尖处(变介质处)阻抗变化的部位所产生的反射波,反射波被桩顶所埋设的传感器所接收,人们拫据所得到的波的时程曲线的相位、振幅、频率等特征来判别桩的波速及非完整性(扩径、缩径、断桩、离柝等),利用桩身波速对桩身桩长进行校核。达到检测和评价桩质量的目的,其基本公式如下:
判定标准如下:
(1)完整桩:反射波波形规则,波列清晰,桩底反射明显,无桩身界面反射,桩身砼平均波速较高。其典型实测曲线如下:
(2)断桩:反射波到达时间小于桩底反射波到达时间;
且波幅较大,往往出现多次反射(桩身界面反射波呈等间距排列),难以观测到桩底反射。其典型实测曲线如下:
(3)缩径桩:波形不规则,桩身界面反射明显,反射波与入射波同相位,可见到桩端反射波信号。其典型实测曲线如下:
(4)扩径桩:波形不规则,桩身界面反射明显,其中反射波与入射波相位相反,一般可见到桩端反射波信号。
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依据桩身完整性及桩身混凝土波速值,可以把桩身质量等级分为四类:
Ⅰ类桩:完整桩,无缺陷,桩身混凝土波速值正常。
Ⅱ类桩:基本完整桩,有轻微缺陷,但基本不影响正常使用,桩身混凝土波速值正常。
Ⅲ类桩:有明显缺陷,已影响正常使用,或桩身混凝土波速值明显偏低。
Ⅳ类桩:有严重缺陷,混凝土波速值很低,已无法正常使用。
8.1.2 仪器设备
所采用的反射波法动测仪器为武汉岩海工程技术开发公司研制的-型桩RS-K1616K(S)基动测分析仪(具有信号采集、信号储存与分析等功能),其仪器设备框图如图1、2所示。
图1 低应变测试原理图
图2 RS-K1616K(S)基桩动测分析仪
8.1.3 桩头处理方案
(1)桩头顶面应水平、平整、密实並凿去浮浆,桩顶面与桩轴线基本垂直。
(2)桩头的材质、强度、截面尺寸应与桩身基本等同。
8.1.4 低应变无破损检测报告提供的内容
1、桩身波速取值;
2、桩身完整性描述、缺陷的位置及桩身完整性类别。
8.2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8.2.1设备的选定
荷载采用伞形架堆载,堆载物为现场取土,不同试验吨位伞形架尺寸详见表1;
表1
注:堆土的方式为:堆满且超出伞型架底盘面积,使底盘以上约1m的高度范围内呈圆柱体状(除4分之一面为圆锥体);
图3 堆载现场示意图
图4 堆载法加载装置
- 按工程要求,采用伞形架设备以就地取土作为荷载,进行堆载试验。
- 反力控制系统:由5只320T油压千斤顶及液压电动油泵组合输出。荷载采
用连接于千斤顶的压力表测定。试验前经压力机标定的千斤顶压力-油压表读数关系,确定本次试验各级加载的油压表读数。
8.2.2试验方法
试验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中有关静载荷测试要求及设计要求执行,试验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试验开始日期,接业主通知后48小时内进场试验。
(2)加载分级:按实际测试值分十级,每级加压值为试验最大荷载值的1/10,首级加压值为2/10。
(3)沉降观测(记录):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5、15、30、45、60分钟测读一次桩顶沉降量,以后隔30分钟测读一次,直至沉降稳定后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4)沉降相对稳定标准:当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h,且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即认为桩的沉降已相对稳定。
(5)终止标准
a.在某级荷载作用下的沉降增量大于前一级的5倍,且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b.总加载量已达到最大试验荷载要求;
c.累计总沉降量大于80mm;
d.Q-S曲线上出现明显陡降段或S-lgt曲线间隔特别大。
(6)卸载方法:
每级卸载量为每级加载量的2倍,每级卸载后按15、30、60min间隔各测读记录一次残余沉降量后卸下一级,全部卸完后,间隔3h测读一次残余沉降量,测试结束。
8.2.3沉降量测系统
在试桩顶面两侧对称安装4只百分表用以测定试桩的沉降。在试验过程中,固定和支承百分表的夹具和基准梁不得受外界干扰而发生竖向位移。
8.2.4提交试验成果
(1)桩顶荷载-沉降关系,即Q-S曲线;
(2)每级荷载下桩顶沉降随时间的变化关系,即s-lgt曲线;
(3)评价在设计承载力标准值荷载下桩顶实测沉降是否正常;
(4)判定在设计要求最大加载下桩是否达到极限承载力状态。
8.2.5现场准备工作
1、试桩在施工时除符合规范要求与设计要求外,要求进行静载试验的试桩桩顶(含桩帽)低于自然地坪面0.5米。
2、制作桩帽前,试桩应先凿掉桩顶部的破碎层和软弱混凝土,再进行桩头加固处理,桩帽中轴线与桩身上部的中轴线重合;
3、桩身主筋应全部直通至桩顶混凝土保护层之下,各主筋应在同一高度;
4、距桩顶800mm范围内,用厚度5mm钢板围裹。桩顶应设置钢筋网3层,间距80mm。
5、桩帽混凝土强度等级宜比桩身提高1~2级,且不得低于C35,可加早强剂。
具体试桩方案详见下图。
注: 1、桩身顶部1倍桩径范围内加钢护筒抱紧,以防止桩头爆裂。
2、桩径大于等于1米的不需扩大桩头。
8.3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1)试验目的:通过试桩确定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加载设备:抗拔设备安装详图见下图
抗拔试验试验装置
(剖面示意图)
(平面示意图)
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装置示意图
荷载与沉降的量测仪表:试验采用千斤顶加载,由一台油泵供压,荷载采用连接于千斤顶的压力表测定。试验前经压力机标定的千斤顶压力-压力传感器读数关系,确定本次试验各级加载的压力传感器读数。
(3)沉降量测系统
在试桩顶面两侧对称安装4只位移传感器用以测定试桩桩顶上拔量。在试验过程中,固定和支承位移传感器的夹具和基准梁不得受外界干扰而发生竖向位移。
(4)试验方法
本次试验采用慢速荷载维持法,具体操作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的有关规定。
2、沉降测试及稳定标准
施加每级荷载后,第5、15、30、45、60min分钟测读变形值各一次,以后每隔30分钟测读一次。
根据规范规定,当桩每一小时内的变形值小于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由1.5小时内连续3次观测值计算),本级荷载作用下桩的变形即被认为达到稳定,并可进行下一级加载。
3、暂停和终止加载条件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暂停或终止加载:
a、桩顶荷载为桩受拉钢筋总极限承载力的0.9倍时;
b、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变形量为前一级荷载作用下的5倍;
c、累计上拔量超过100mm。
4、提交试验成果
1、上拔荷载-桩顶上拔量关系,即U-δ曲线;
2、每级荷载下桩顶上拔量-时间对数关系,即δ-lgt曲线;
3、评价在设计承载力荷载下桩顶实测上拔量是否正常;
4、判定在设计要求最大加载下桩上拔量是否达到极限承载力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