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古镇文化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浔东路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浔古镇文化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一期)—浔东路道路新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湖州中心城市南浔片嘉业分区范围内,北起人瑞路,南至文心路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所处单元位于湖州中心城市南浔片嘉业分区范围内,拟建道路(浔东路)是南浔浔东片区南北向通行的支路之一,道路北起人瑞路,南至文心路,路线长约 380 米,规划道路宽度为16米。路线全线设置一个交点,由两段直线与一个圆曲线组成,各曲线要素均满足规范要求。道路在K0+114 附近跨越现状河道,配设桥梁一座,桥梁采用3×16 米三跨过河。项目建成后将完善此区块内路网建设,提升基础配套设施水平,进一步带动沿线土地开发,加大片区土地利用混合开发程度。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湖州南浔浔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丽亚
联系电话:18800205150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表→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区域环境调查,工程概况及分析,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环境影响的可接受度、对区域环境质量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消除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及公众所关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环保问题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公民、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拨打电话、邮寄信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示时间
由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湖州南浔浔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附件:南浔古镇文化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一期)—浔东路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