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碧润龙渊张村20MWp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泉市碧润龙渊张村20MWp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龙渊街道张村甲鱼基地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租用龙泉市嘉龙生态循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生产用地上方空间212.22亩,待出租方完成甲鱼养殖塘建设后,利用鱼塘上方空间架设支架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最低安装高度2米),在保留现有渔业养殖生产的同时,利用太阳能进行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选用32914块540Wp双玻组件,共设置5个发电单元。配套64台225kW型组串式逆变器及5台干式无载节能型变压器(3台3150kVA+1台3500kVA+1台2000kVA),发电容量20MWp。项目劳动定员5人,年工作日365天,日常工作实行轮班制。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龙泉市碧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伟波
联系电话:13059655965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表→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区域环境调查,工程概况及分析,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环境影响的可接受度、对区域环境质量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消除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及公众所关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环保问题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公民、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打电话的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示时间
由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龙泉市碧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